学校简介 宜春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宜春大学。2000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江西省最早合并组建的地方综合性本科学院,是全省5所综合性大学之一,也是赣西区域内800多万人口中唯一的本科大学。 学校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区。宜春素有“山明水秀,土沃泉甘,其气如春,四时咸宜”之称,交通便利,北接沪瑞高速公路,南临浙赣铁路,距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和湖南省省会——长沙市仅两小时车程,境内“不是黄山、胜似黄山”的明月山风景名胜区正在建设明月机场。宜春是全国第一批生态城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目前,正在全力打造“中部地区最佳宜居城市”。 根植于宜春这片文化底蕴深厚的土地,宜春学院发展日新月异,办学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校园占地面积2040亩,拥有5个校区和文、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育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123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及方向58个;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全省同类院校中第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万人,生源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了3届留学生;现有在职教工1350余人,专任教师95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70余人。承担了包括国家“863”高技术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98项,发表学术论文5000多篇,生物医药、美容医学、两系杂交水稻研究在某些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乌索酸标准样品”通过国家审定并成为我省高校第一个国家标准样品。 学校秉承“大爱育人”、“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致力培养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重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学校现建有120余个学生社团,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比赛中获奖300余项。学校着力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指导服务,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学校考研率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被授予“江西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良好。2009年11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等报道了学校办学成就。 目前,宜春学院正沿着建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特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实力,同类高校中有影响的多科性本科院校”的目标前进!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到我校深造! 文传学院 文传学院现有教师70多人,其中拥有硕、博士学位者占56%以上,教授、副教授29人。 目前,文传学院已形成“两所”即赣西民俗文化研究所和赣西语言研究所、“两点”即“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传播学”等重点学科的发展构架。为适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的需要,2006年以来投入300多万元建设现代传媒综合实验室(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括广告、电视、摄影、演播、录音、化妆、视听等实验室。在省内外建有新闻传播等教学实践基地和合作基地。播音主持、编导等专业教师多数具有中国传媒大学和北京电影学院等业内知名高校专业进修的经历,具备较强的专业实务与教学能力,初步形成一支充满活力的专业教学队伍。 以学生为本是本院始终坚持的教育理念。“走进文传院,就是一家人”。体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是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创新学生培养模式,培养学生成为面向基层、基础扎实、素养宽厚、眼界开阔、勇于创新、适应力强的应用型人文人才。为此,文传学院坚持开展以“笔头、口头和镜头”等能力为载体的基本能力培养活动,活跃的学生社团与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构建了培养自主学习与社会实践能力的有效平台。 联系电话:0795—3202939 3202927邮箱:rwbgs033@126.com 播音与主持艺术培养目标:本专业具有复合性特点,培养具有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播音学及艺术、公共关系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媒体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节目采编及公共关系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文学、新闻传播学及广播电视艺术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在掌握广播电视技术的基础上,形成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的专业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广告及文化传播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编导、策划、制作及主持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设有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师范类)两个专业,现有本科学生600余人,来自全国20余个省、市。 该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正、副教授14人,有的是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有的担任了江西省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宜春市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正、副主席。部分教师先后获“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奖”、“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等荣誉。 该院学生素质全面,专业能力突出,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文艺汇演、专项比赛中多次获奖。2005年7月,由该院教师创作的舞蹈《碗》代表江西省进京参加“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优秀学校组织奖。 2006年8月,该院师生组成的艺术团应邀赴日本进行艺术交流演出,开启了江西省高校艺术团出国进行文化艺术交流的先河。 该院教学管理严格,教学手段先进。艺术教学大楼面积一万多平方米,拥有钢琴房150间,215平方米的舞蹈房3间,音乐厅1个及多间电脑教室、多媒体教室等。艺术大楼功能完备,设施一流,为教学、创作、实践、科研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联系电话:0795-3200628 音乐学(师范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舞蹈学(师范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舞蹈教育工作者。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现有三大主体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设置了美术教育、数字动画、广告设计、园林设计、环艺设计、视觉传达等专业方向。目前,在校学生1200余人。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拥有一万余平方米的现代化艺术教学大楼,以及美术馆、设计工作室、电脑工作室、数字动画工作室、影视后期工作室、版画工作室、油画工作室、国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服装工作室、建造工作室、摄影工作室、图书资料室和先进的现代数字教学系统。 该院教师队伍学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师实力较强,有正副教授11人,国家级、省级美术家、设计艺术家30多人,师生作品入选八、九、十、十一届全国美展和国际影展及各类国家级、省级美展、设计展作品300余件,并获得各种奖项。毕业的学生有的已成为中国美协和省市美协会员,有的担任国内外设计、制作公司总策划和设计师。毕业生普遍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和谐育人、关注实际、倡导创新”的理念,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培养美术教师和高级应用型人才。 联系电话:0795-3200591 美术学(师范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校美术教育基础理论与基础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 艺术设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艺术设计专业人才。 动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画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动画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动画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体 育 学 院 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和表演(体育表演)两个专业,在校学生874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6人,具备国家运动健将水平的教师2人,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水平的教师5人,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49%。部分教师先后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 、“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等称号。学院拥有功能设施齐全、技术条件先进的现代体育场馆,能较好的满足教学、训练、比赛的需要。 该院学生素质全面、专业能力突出,多次代表江西省参加国内各种赛事。2008年7月在厦门举行的“锐阳杯”第四届华东区体育舞蹈锦标赛中学生共取得了5金、3银、2铜的优异成绩。在“银河杜仲杯”世界华人国际标准舞体育舞蹈公开赛中取得了11个第一名,6个第二名,5个第三名的好成绩。在2008年美国健美操冠军赛中,教师林志文荣获六人操冠军和1个第三名;在2008年第十八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中两对师生搭档组获第一名和第五名;在2009年10月“皇家杯”华东六省一市体育舞蹈锦标赛上获五个第一名、六个第二名;在2009年12月第十九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中师生搭档组获2个第一、另有四对选手进入全国前六名。在2009年10月“健力宝亚运啦啦队全国选拔赛”华中赛区晋级广州总决赛中技巧啦啦操队获冠军。 表演(体育表演)培养方向:主要专业方向有体育舞蹈与健美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熟悉表演学理论,比较熟练掌握当代体育表演的知识与技能,能够胜任体育表演设计、组织、编导及教学的专门人才。 报考须知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3、表演(体育表演)专业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报考)、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不允许代报。 2、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省报名及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考试。 3、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的前两天。各地具体的报名及考试的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点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w.ycu.jx.cn/zsw/)上公布合格名单,或通过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95-3201926。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专业成绩按分省分科类(文/理)排名,不分文理科类省份直接按分省排名。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文化考试语文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及以上。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宜春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科目
宜春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各考点安排表
学校联系方式: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795-3201926、3201962、3201169 传真:0795-3201926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邮编:336000 网址:http://zsw.ycu.jx.cn/zsw/ www.ycu.j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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