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福建省录取规则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2

福建省考生

欢迎报考宜春学院及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

根据福建省艺术类专业一档多投规则,现将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福建省录取规则公示如下:

艺术类专业承认福建统考(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分文理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书法学专业除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所含四个专业计划通用,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若生源省份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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