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院简介 书法艺术学院是全国首批、江西首创书法学专业的学院。学院所设书法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学院所设书法学专业为艺术类师范专业,学制4年。 学院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近年来教师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教育部课题1项,省级课题14项,出版专著4部,发表论文83篇,其中CSSCI论文13篇。教师在省级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23项。师生有676件作品在全国、省级书法专业展赛中入选。其中在全国获得一等奖的有1项,二等奖的有24项,三等奖50项。成为省级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毕业生达50%。学生考研率名列学校艺术类专业前茅。毕业生90%以上从事书法教育(其中4人在高校从事书法专业教育)。 书法艺术学院注重文、艺兼修,突出书法创作实践能力培养。本专业建有全国一流的书法实践实训中心。(包括临摹室、装裱室、雕刻室、数字工作室、专业图书室、茶艺实训室和设备一流、功能齐全的数字化专业教学与实训室。同时建有收藏丰富的拓碑馆和现代化书法专业展馆)在广州等地建有5个教育教学基地;3个校外实践实训基地;2个人才联合培养平台。 书法艺术学院注重课程思政,实现全过程育人。本专业坚持“从艺先为人、育人先正己”,“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人才培养导向和“三位一体”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创立“1+X”教学模式,构建“十项全能”实训体系和“沉浸教学、开放检验”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本专业“随喜”“胜游”“争席”三大展已经成为专业名片。“学教齐驱、艺文双修、展赛并进、游学广才”特色和“三晚”学风已经成为文化品牌。
二 联系方式 电话: 0795-3201805(综合办公室) 0795-3201805(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 0795-3201828(学生事务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 三 专业介绍 书法学(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书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书法教学、书法创作、书法研究和书法鉴赏评价的基本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书法教学与研究,或在文化事业单位从事书法创作和艺术管理等相关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教育事业培养复合型书法艺术人才。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宜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核心课程:篆书、隶书、楷书、行草、篆刻、书法概论、书法史、古文字学、古代汉语、书法教学法、教育学。 新高考选考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图文来源:书法艺术学院 提供 编辑:黄钰珊 初审:刘 颖 复审:黄义强 终审:黎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