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是否对当前录取专业不太满意,心中藏着另一个热爱的领域? 别担心!宜春学院转专业政策来助力,为你提供重新选择的机会,让你能在更适合自己的专业领域绽放光彩。 一、政策制定依据与目标 为充分调动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大家的专长,完善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令) 和《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宜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二、申请机制 转专业工作以学生自主自愿为前提,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都需严格遵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与程序。 申请条件 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若在学习期间对申请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一定基础,转专业后能更好发挥学习专长,可申请转专业。 不予考虑转专业的情况
学分认定与补修 转专业学生原专业已修必修课若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要求,可认定成绩和学分,否则需补修。具体补修课程由转入学院依据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确定。毕业时,转专业学生需达到转入专业毕业所需最低学分要求。 特殊情况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转专业,按照教育部令第 41 号有关精神,可根据相关教学院具体办学条件和招生计划,优先考虑。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其他条款相关程序,集中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三、转专业流程
如果同学们对转专业政策还有疑问, 欢迎拨打联系电话:0795-3201229咨询。 希望大家都能通过转专业政策,找到自己真正热爱的专业,开启精彩的学习之旅! |